亞視向香港電視出售股權報道屬誤導 被罰款30萬元
社會
發布時間: 2015/07/28 18:40
最後更新: 2015/07/28 18:58
亞視於今年3月31日傍晚及晚上新聞節目,播出有關亞視主要投資者及股東將向香港電視主席王維基出售亞視控股權的報道及移動字幕,令觀眾誤以為亞視跟港視已達成出售股份的協議,但港視翌日予以否認;通訊局接獲39名公眾人士投訴,調查後裁定亞視嚴重違規,罰款30萬元。
通訊局指,亞視主要人員於4月1日回應傳媒查詢時顯示,亞視於3月31日黃昏播放有關新聞報道已知悉買賣雙方並無達成交易協議,但亞視新聞報道仍指「已與香港電視主席達成交易協議,並無清楚說明只是單方面的決定,又無提及港視的回應;而報道指有關交易需得到法庭及法庭委任的亞視經理人同意及通訊局批准的報道,更進一步誤導觀眾,令他們以為交易協議已達成,只待當局批准。
通訊局批評,新聞節目載有不準確資料,亞視非但無盡力確保報道無誤,反而隱瞞事實而有所偏倚,又或輕重倒置而誤導觀眾,而報道又在亞視續牌決定前的關鍵時刻播出,違反《電視節目守則》,並屬嚴重違規,故判處亞視罰款30萬元。